華盛頓是美利堅合眾國的首都,位在中大西洋地區,是1790年做為首都而設置、由美國國會直接管轄的特別行政區劃,因此不屬于美國的任何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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華盛頓是美利堅合眾國的首都,位在中大西洋地區,是1790年做為首都而設置、由美國國會直接管轄的特別行政區劃,因此不屬于美國的任何一州。其又以原始名稱為哥倫比亞特區(District of Columbia),以及簡稱華盛頓(Washington)、特區(“the District”)、D.C.等,中文又常簡稱為華府。[1]
哥倫比亞特區的土地來自北鄰的馬里蘭州與南鄰的弗吉尼亞州,兩州界河波多馬克河由西北向東南流貫特區;1846年以后,波多馬克河南岸的土地交還給了弗吉尼亞州,該河便成為特區與弗州的界河。特區設立早期,波多馬克河北岸有喬治城鎮、華盛頓市及華盛頓縣三個分開的行政區劃;其中建立于1791年的華盛頓市乃為彰顯喬治·華盛頓對美國建國的貢獻而命名,后來發展為特區中的核心城市。依據一項1871年的立法,前述三區于1878年合并為華盛頓市,而聯邦管轄的特區及華盛頓市地方政府轄區完全重疊,因此產生今日使用的“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”合稱。